为唐山打人案主犯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公职人员更应该受到严惩
作者:drake | 分类:热点资讯 | 浏览:52 | 日期:2022年09月01日据官方的通报,为“唐山打人案”充当“保护伞”的8名公职人员分别是:
- 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,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、局长马爱军
-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
- 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
-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
-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
- 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
- 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
-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
这些“保护伞”之间有共同点吗?有。
其一:都是公安系统的公职人员。虽然职位不同、职责不同,可他们都曾身着一身警服。
其二:都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。他们中间有局长,有所长,有站长、有警长,有民警。从一开始的扫黑除恶到最后和黑恶势力狼狈为奸。
从上到下,他们究竟是从哪一步开始走错了?
本身是维护当地治安的公安人员,却沦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,这究竟是为什么?
利欲熏心?还是被人胁迫?
无论何种情况都是不能被原谅的。
放着受人尊敬的警务人员不当,偏要去做被人唾弃的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。他们的今天全是自找的。这一次他们必定会受到惩罚的。这是他们要付出的代价。
我觉得这些为犯罪人员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公职人员比犯罪人员更可恨,若不是他们在背后为这些犯罪分子善后,哪些犯罪分子能有那么嚣张和肆无忌惮吗?不能!
所以,这些为犯罪分子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公职人员应当受到比犯罪分子更为严厉的惩罚。如此才能更好地震慑那些在正和恶之间徘徊观望的某些公职人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