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卫健委: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不足3年,多数自筹建设资金,面临“三难”
作者:drake | 分类:热点资讯 | 浏览:40 | 日期:2022年09月01日近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关于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政策措施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《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》(下称《措施》)。9月1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负责人杜希学表示,目前,我国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,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,“起步期”和“疫情期”双期叠加,造成托育机构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困难。
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负责人杜希学
一是降低成本难。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,多数自筹建设资金,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。托育机构运营成本主要是“租场地”和“发工资”的刚性支出,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;在疫情冲击下,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,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,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。
二是稳定招生难。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,且入托时间不固定,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、不送托,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。同时,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,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。
三是应对风险难。托育机构规模小,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。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,凸显托育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,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。疫情期间,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,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。
杜希学介绍,前期,国家、地方、行业多措并举,缓解托育机构疫情期间的困境。
首先,国家对服务行业普遍实施了减税降费、减免租金,困难企业降低社保费率、缓缴社保费以及贷款支持等各项扶持措施。托育机构也按照规定享受到了一些普惠性的纾困扶持措施。
其次,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持机制,通过专项补贴、以奖代补、税费减免、水电民价、融资优惠等形式,来扶持托育行业的发展。
再次,一些托育机构自身也采取压缩规模等办法应对疫情影响。
最后,托育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需要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落实,在落实过程中仍然有挖掘政策扶持力度和精准度的空间。
对于供需状况,杜希学表示,调查显示,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。目前托育机构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,九成是营利性机构,绝大多数地方的托育服务收费超出家庭可负担能力,大部分家庭对方便可及、价格可接受、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需求,目前还难以得到有效供给,托育服务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繁重,亟待相关支持扶持政策落地落实。
对此,杜希学介绍了《措施》中的具体措施。他表示,实施精准有效的纾困扶持政策,短期看,会缓解托育机构自身面临的生存发展、收支平衡等问题;长期看,可以有效促进托育服务全行业健康发展,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,减轻家庭养育负担,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。这次《措施》的出台,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、应急能力弱、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,切实从增项、增量、增力度三个方面,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。
在增效方面,托育机构多为中小微企业且是租房经营,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成本压力大的问题,《措施》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。例如,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、承租国有房屋的,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;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,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,等等。
在增量方面,水电气热是托育机构正常经营的必要支出,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,《措施》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。比如,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、用水、用气、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;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“欠费不停供”政策,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,等等。
在增力度方面,托位建设和人才培养是托育服务的关键,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,《措施》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。比如,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,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;再比如,按照“十四五”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,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,等等。
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吴阳 北京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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